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内容和标准参考

时间:2023-02-10 10:45 编辑:孙萌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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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内容和标准参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也会被称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电证。该资质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代理和发行的活动。也是需要年审的。一般是每月的1月至3月进行年审。各位持证的老板可不能忘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概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时间及相关安排每年由广电总局下文通知各省市广电局。

  审查时间:一般是每年的1月至3月,3月底公布年审结果。

  审核部门:各省级广电局负责本辖区内相关持证机构的业绩审核,广电总局负责中央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业绩审核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内容

  1、对总局各项制度政策以及电视广播法规的执行情况;

  2、业绩(包括节目制作、交易、代理、出口等);

  3、规定中需审核的其他情况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

  审核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对执行各项规章政策情况良好、制作经营业绩明显、社会效益突出的机构,定为“合格”等次。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机构,定为“不合格”等次:

  1、制作、代理、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

  2、制作经营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3、全年无节目制作经营业绩;

  4、逾期不参加业绩审核;

  5、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内容和标准参考,如果您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壹点壹线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5810157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