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时间:2023-01-06 09:55 编辑:孙萌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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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今天小编带来的是陕西省于2022年发布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希望通过下文让陕西省中小企业对专精特新认定有更深的了解与认识,能掌握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陕工信发〔2022〕139号 )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精神,结合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厅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1日

  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培育我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经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专注于细分市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负责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申报企业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满足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和一项以上专项条件,且无限制条件情形的均可申报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基本条件

  1.在陕西省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含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或本市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