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季报流程详解!
导语:
大家好啊!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季报流程详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电证》,办理后有效期为2年,需要在每年的固定时间进行年报年检。那么,在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何年报/季报?下面快来看看小编总结的关于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季报流程详解!
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依据?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3、在申请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月报
填报对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都需要报送,季报是每季度报送,年度是年度报送,一般在次年1月份开始,二月底前结束。
填报入口: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gdtj.nrta.gov.cn/Home/Index)
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月报、年度审核填报操作指南
(1)填报系统登录
系统访问网址:请打开电脑浏览器,输入http://zw.nrta.gov.cn,进入网站。
系统登录操作:
步骤1: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后,点击右侧【统一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步骤2:进入系统台登录界面后,在界面右侧选择【法人用户登录】(默认已选择法人用户登录),在账号处输入公司全名,在法人密码处输入密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
步骤3:输入正确后将跳转回首页,右侧登录按钮将变化。
步骤4:点击首页右侧用户信息下方的【推荐服务】中的【制作经营机构】按钮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2)实名认证
首次登录本系统的用户,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操作。登录系统后,若页面右侧区域显示“未实名认证 请去实名认证”,则表示需要先完成实名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