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热点问答!
导语:
关于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热点问答!是本文的核心内容。最近,小编身边很多纳税人对于减除费用方面有诸多疑问。本文汇总下来一同解答和指导,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
答: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简称“减除费用”,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纳税人的收入额中扣除的特定金额或费用。
1、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万元。
2、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小于4千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千元的,减除20%的费用。
问题2:同时取得【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如何扣除6万减除费用?
答:针对这种情况,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如果已经在经营所得中扣除了6万元减除费用,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更正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表后再进行相应处理。
问题3:哪些条件符合享受【一次性减除6万元减除费用】?
答:对于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9号),
问题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申报个税时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减除费用】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需按照税务部门的提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操作包括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期,进入【综合所得申报】模块,在【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填写或修改员工的收入和减除费用信息,确保减除费用正确计算并申报。
问题5:工资薪金按月预扣预缴的【累计减除费用】如何计算?
答:工资薪金按月预扣预缴的累计减除费用计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1、2025年7月1日后入职,且在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累计减除费用】时可按照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2、从2025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个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