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年报年检通知已下!截止3月31日!
导语:
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所属第二类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的一种,每年需按照工信部要求准时参加年报年检。请注意啦!2025年《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年报年检通知已下!截止3月31日!有人问不参加年报可以吗?答:不行的!电信主管部门针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对企业经营业务会有多方面的限制。下面就来看看《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年报年检如何办理?
一、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从事存储转发类业务就需要申请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3存储转发类业务。
存储转发类业务包括语音信箱、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包括存储与传送、存储与调用)等业务。
2016年7月,工信部发文,包含存储转发类业务在内的六项许可,港澳资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每年1-3月份年检,2025年年检已经开始,1月10日开始填报。
二、2025年1月6日发布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凡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2025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开放系统填报,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年报。
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报送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咨询电话:12381-3)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2025年1月6日
三、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年报安排
1、信息报送:每年1-3月份,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2、社会公示:每年5月份,各省通信管理局会将参报企业选择公示的信息,对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