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标的这个定义中,我们也看到,对商标进行分类有很多个可以切入的方向。一般地,商标可以按照是否注册、商标的知名程度、注册商标的不同使用对象、商标的构成要素等角度对商标进行分类,下面我们就具体地了解一下。
按照是否注册,商标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顾名思义,就是指没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能够比未注册商标获得更全面更有力的保护。是否通过注册获得这种保护,由商标使用人自由选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以获得保护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就商标注册的主体来说,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在我国个人也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是必须有相关实体才行。
按照知名程度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普通商标,是相对于驰名商标而言的,不属于驰名商标的其他商标都可以算入普通商标的行列。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驰名商标并不是一种荣誉,也不是一种对商标持有人的授权。驰名商标的保护适用被动保护原则,即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等不得主动认定某个商标为驰名商标,只有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提出保护其驰名商标的申请后,才可以适用相应的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事实认定、个案认定。商标是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状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是对这种事实状态的确认,而非对商标持有人的授权。商标因为其本身驰名而获得认定,而非因为认定而变得驰名。因此驰名商标认定是事实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在个案中作出认定,有关主管机关在特定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也仅在该案件中具有意义。并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在《商标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就注册商标来说,按照使用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四类。这也是我国《商标法》中对注册商标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上,对注册商标进行的分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