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类文网文证是否容易获批?目前是否仍然有可能通过审批?
近年来,随着网红直播类节目的迅速发展,文化市场上也出现了许多低俗、不雅的行为。为了加强对各直播平台的监管力度,广电总局发布了"禁令",要求直播平台必须持有网文证和视听证"双证"方可上岗。也就是说,除了需要获得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外,直播平台还需要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才能正常经营。因此,今天我们将讨论许多老板所关心的直播类网文如何办理双证。
可能有些老板了解到现在很多地区已经不再批准直播类文网文。根据我个人的经验,目前能够批准直播类文网文的通常是具备视听证的企业,或者拥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或者有国有资产背景的企业。
工具/原料
公司的相关资质
具备完整的证照文件
方法/步骤
一、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单位必须具有名称、地址、组织结构和章程。
2、必须是纯国内资本的企业才能确定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范围。
3、具备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供应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需要具备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能力,并且获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为了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的需求,需要准备相应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遵守文化部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引进外资开展文化业务的若干意见》,对外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申请不再受理,但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商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涵盖的项目
(一)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流通主要通过互联网实现,这些文化产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目、艺术品、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
(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生产、复制、引入、销售、分销、出租、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发布到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传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手机、广播、电视、游戏机等设备中,以供网民随意浏览、阅读、欣赏、随时点播、使用或下载的传播方式;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可以举行。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为不同的分类。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时,根据注册资金的要求,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