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越来越受到关注。众多公司纷纷进入直播领域,提供各种形式的直播服务。然而,开展直播业务需要公司获得相应的资质许可证。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直播类公司必须具备的资质之一。该许可证由文化部门颁发,主要针对从事网络文化产品(如音乐、舞蹈、游戏等)的传播、制作、发行等业务的公司。如果您想在直播平台上提供音乐、舞蹈等文化产品的直播服务,则需要申请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网络文化产品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需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企业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 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①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③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④公司基本概况情况
⑤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⑥业务发展报告及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⑦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⑧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⑨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是直播类公司需要申请的资质之一。该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主要针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公司。如果您想在直播平台上提供电影、电视剧等视听节目的直播服务,则需要申请该许可证。
申请网络视听许可证企业需具备的基础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无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