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书: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书,注明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等。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等。
5.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申请单位需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包括姓名、职务、工作经历等。
6. 办公场所证明:申请单位需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7. 节目制作规划:申请单位需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规划,包括节目类型、题材、数量、时间等内容。
8. 安全保障措施:申请单位需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节目制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要求,申请单位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政策的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