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书: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简历:申请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简历。
6.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申请单位需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包括制片人、编审等。
7. 办公场所证明:申请单位需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 设备清单:申请单位需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摄像机、编辑机等。
9. 节目制作规划:申请单位需提供详细的节目制作规划,包括节目类型、题材、受众等。
10. 安全播出保障措施:申请单位需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消防设施、应急预案等。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3. 受理审查: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 现场核查: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的办公场所、设备等进行现场核查。
5. 审批决定: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6. 颁发许可证:对批准的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