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在北京市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法定准入条件。为确保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市场,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是关于北京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相关信息:
一、办理主体: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办理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
- 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生产场所、设备、工艺、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 具备与生产食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原料;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食品生产地址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
- 食品生产设备清单及布局图;
- 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 与企业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 企业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 审核合格的,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不予颁发并告知理由。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现场核查、整改等时间不计入时限。
七、有效期和延续:
-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 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企业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总之,办理北京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在北京市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必备条件。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准备齐全申请材料,提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在审核合格后,企业方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还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