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合法经营的必要证件之一,它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专门授予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合法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证件。那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该去哪里办理呢?
一、办理机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机构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具体来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制定许可证的颁发政策和相关规定,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许可证申请和办理工作。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先向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机构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5)股权结构说明;
(6)申请制作电视剧的,还需提供《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申请表》;
(7)其他相关材料。
2. 审核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3. 审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4. 颁发许可证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三、办理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要求。
2. 申请过程中,如有需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得涉及色情、暴力、赌博、恐怖主义等内容。
4. 申请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四、总结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合法经营的必要证件之一,办理机构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意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将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而可以合法地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