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对于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其中,网络表演项目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3、业务发展报告;
4、三名自审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及身份证复印件(不包含法人);
5、网站域名登记证书;;
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填写并提交委托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7、需提供申请项目的版权和授权书
8、经营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壹点壹线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知识分享了,如果您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也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免费咨询电话进行详细了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