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简称《文网文》,审批部门:由文化部下放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受理后20-40个工作日。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在哪里申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
网络文化许可证一般是在省,市,文化行政中心申请办理的,一般办理时间在20个工作日左右就办理下来了。
申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条件要求有哪些?
- 、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 、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 、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 、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及场所
- 、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 、营业执照副本。
- 、公司章程
- 、公司法人学历证明、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 、公司验资报告
- 、公司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十个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学历证明(相关专业的)
- 、房屋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复印件
- 、公司的主机托管协议书复印件
- 、业务发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