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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青海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03 11:24阅读:
icp证办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青海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是网络视听许可证、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是互联网视听产品的重要资质。我司官网、自媒体介绍了很多相关办理知识,但青海省申请还是介绍不多,今天与您了解下该网络视听许可证资质如何办理,办理的条件是什么等内容。

  关于向各市、州、县级地方新闻单位核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3号)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向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核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22]61号),“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审批权已下放至省级广播电视部门。为做好青海省辖区内各市、州、县级地方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要求

  (一)申请条件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申请许可证条件为:

  1.为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台、报刊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具备法人资格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9.申请单位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需通过省委宣传部验收。

  (二)申请材料

  许可证申请表、业务申请报告、相关制度建设材料和主要人员情况等(参照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三)业务范围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2017年)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定位及实际情况,可申请的业务范围为:

  1.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一项: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首发服务;

  2.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项:时政和社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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