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匠,办资质更简单

157-1882-9113

当前位置:资质匠 > 常见问题 > 正文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怎么办理(比较新北京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31 11:02阅读:
icp证办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怎么办理(比较新北京办理指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怎么办理?这是一个网络视听界重要资质,简称网络视听许可证。但不是每个企业都具备办理资格,需要国企背景以及相关要求才可以申请,比其他资质申请有一定难度。那下文参考北京地区申请网络视听许可证要求,希望对您申请资质有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材料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申请报告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

  3、许可证由请表

  4、申请单位资质材料或申请单位资质材料告知承诺书

  5、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

  6、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

  7、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度类材料

  8、编辑、技术人员的情况说明

  9、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二、北京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同时)的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从事特定类别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1.申请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