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印刷厂不​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吗

时间:2021-08-23 16:20 编辑:孙萌萌 点击:

自己有印刷厂不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吗?不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后果?实际生活中这样的疑问和例子并不少见。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什么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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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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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5、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三、如何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上必须有出版物相关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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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问题来了如果只是自己的应刷厂然后接活,进行给别人印刷是不是也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办理的话有什么后果吗?会罚钱吗?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