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文网文是因为什么

时间:2022-05-07 14:17 编辑:孙萌萌 点击:

企业办理文网文,其实更多的是因为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但是要说起是什么法律法规的话,其实都是很模糊的,很多企业都只是知道要办理文网文,就去办理,主要还是因为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问题。那么, 企业办理文网文是因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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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按照文化部印发《文化部信息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通知。纲要明确,到2015年,文化部系统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县四级信息化工作管理与运行的畅通渠道,搭建起文化部信息化综合运行管理平台。到2022年,文化部信息化工作全面展开,信息化管理与运行体系基本建立,文化行业信息化建设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其他是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即:

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高不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消批准文件。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后是因为随着各类文化企业的增加,使得文化市场产生了一定的乱象,文网文有利于稳定文化市场,使企业的文化活动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同时规范市场秩序。